一文讀懂光伏電站從準備到建成全流程!順序很重要!
(一)項目前期考察
對項目地形及屋頂資源、周邊環境條件(交通、物資采購、市場的勞動力、道路、水電)、電網結構及年負荷量、消耗負荷能力、接入系統的電壓等級、接入間隔、送出線路長度、廊道的條件、當地電網公司的政策等進行核實。
(二)項目建設前期資料及批復文件
第一階段:可研階段
1.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大型光伏并網電站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分析、項目備案申請報告。
2.進入所在省份(市)的備案名單。
第二階段:獲得省級/市級相關部門的批復文件
第三階段:獲得開工許可
1.辦理建設項目銀行資金證明(不少于項目總投資的20%)。
2. 辦理建設項目與銀行的貸款意向書或貸款協議(不高于項目總投資的80%)。
3. 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做項目設計。
4. 獲得項目建設地建設局開工許可。
(三)項目施工圖設計
1. 現場測繪、地勘、勘界、提資設計要求。
2. 接入系統報告編制并在會上評審。
3.出施工總圖藍圖。
4. 各專業進行圖紙繪制(結構、土建、電氣等)。
5. 出各產品技術規范書(做為設備采購招標依據)。
6. 和各廠家簽訂技術協議。
7. 現場技術交底、圖紙會審。
8. 送出線路初審會上電網公司的意見。
(四)項目實施建設
1. 物資招標采購
2. 發電區建設工作
1)基礎澆筑;
2)支架安裝、光伏組件安裝、匯流箱安裝;
3)逆變室、箱變基礎建設;
4)箱變、逆變器、直流柜、通訊柜設備安裝調試;
5)電氣連接及電纜敷設(組件之間、組件與匯流箱、匯流箱與直流柜、直流柜與逆變器、逆變器與箱變之間)、全場接地制作焊接、發電區道路建設。
3.生活區工作
所有房屋建設(SVG室、高壓室、中控室、綜合用房、水泵房及設備安裝、生活區道路圍欄、所有房建裝飾裝修、設備間電纜溝開挖砌筑接地)等;
所有設備安裝、調試、試驗、保護調試、電器連接(SVG、高壓開關柜、接地變、所用變、降壓變、配電屏、綜自保護、監控安裝、消防設備安裝、安全監控攝像頭)等等。
4.外圍線路建設,對側站設備安裝及對側站對點對調、省調和地調的調度調試等。
5. 所有設備的電纜敷設連接并做實驗。
6.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驗收(消缺并閉環)。
7. 省電力建設調試安全評價、技術監督驗收(消缺并閉環)。
8. 當地消防大隊驗收并出具報告。
9. 電網公司驗收(消缺并閉環)。
10. 電站調試方案(電力公司審核)。
施工過程中,需辦理下列手續:
(五)帶電前的必備條件
1.接入系統帶電前要需具備的條件
1)發改委備案文件、上網電價文件、可研報告;
2) 接入系統審查批復文件(國家電網公司、省電力公司接入系統文件);
3) 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正本、副本);
4)公司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
5) 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
6) 系統主接線圖。
2.升壓站返送電流程和具備的條件
1) 給省電力公司申請返送電文件(風電機組及光伏電站機組合并上報);
2) 給交易中心上報接網技術條件(按照公司接入系統要求及反措要求上報);
3)并網原則協議簽訂(與公司營銷部簽訂、地區并網電廠可由營銷部授權簽訂、并上報交易中心);
4) 省調下達的調度設備命名及編號;
5) 省調下達的調管設備范圍劃分;
6) 與省調、各地調分別簽訂《并網調度協議》;
7) 與發電企業所在的地區電力公司簽訂《供用電合同》(確定發電企業施工用電如何處理,電廠全停期間用電電價及結算方式)(原則上執行當地工業用電電價);
8) 線路屬自建的應簽訂《線路運維協議》(必須有線路運營資質且必須在相應機構備案、具備線路帶電作業、申請線路巡線、停用重合閘、線路消缺等);
9) 具有資質的質監站出具的《工程質檢報告》,并形成閉環的報告(報告原件)(風電機組及光伏電站機組合并上報);
10) 省電力科學研究院出具的《并網安全性評價報告》,同時上報針對報告中提出的影響送電缺陷的應整改完畢,對不影響送電的應列出整改計劃(風電機組及光伏電站機組合并上報);
11) 省電力科學研究院出具的《技術監督報告》,同時上報針對報告中提出的影響送電缺陷的應整改完畢,對不影響送電的應列出整改計劃(風電機組及光伏電站機組合并上報);
12) 應出具消防部門驗收意見(風電機組及光伏電站機組合并上報);
13)省電力公司交易中心將委托地區電力公司現場驗收涉網設備及是否按照接入系統文件要求建設和完善設備、裝置、滿足并網條件,并落實“安評、技術監督”等報告提出問題的整改,并向新疆電力公司交易中心上報具備返送電的驗收報告(風電機組及光伏電站機組合并上報);
14)交易中心根據上述工作完成情況,及時組織返送電協調會,并組織各相關部門會簽后,下達同意返送電文件。
3.并網流程或具備的條件
1)工程質檢報告;
2) 安評報告;
3) 技術監督報告;
4)消防驗收意見;
5) 電力公司驗收報告;
6) 針對各檢查報告提出問題的整改報告;
7)《供用電合同》(是否有新的變化,若有變化須重新簽訂);
8) 針對上述“四個協議(或合同)、四個報告”,協商確定年度《購售電合同》;
9) 組織各相關部門會簽后,及時協商確定召開啟委會,根據啟委會決議,發電企業應上報決議中提出問題的整改;
10)下達同意機組并網文件,安排機組并網工作;
11) 給省電力公司申請確認滿足電網要求的文件(風電機組及光伏電站機組首次并網時間及240小時結束時間);
12)生產驗收交接書(施工單位與業主簽訂);
13 )涉網試驗完成并滿足電網要求;
14)電價批復文件;
15)消防驗收合格。